发表时间:2023/10/30 19:43:30 阅读次数: 6
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已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注意: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其对外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以及劳动合同无效。基于无效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损失的范围包括社保待遇、经济补偿等作为劳动者所应享有的待遇。并且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下岗位才能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对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限制。
上一篇:没有了!